一个是懒人……
一个是忙人……
就算什么都没有,有时候梦想撑起来的世界远比想象的更牢固……
两个人,从此相遇。
一个梦想,不再遥远。
轩觉得自己是懒人。
其实认识轩的人都知道,她就是个懒人。
她有很多无聊的念头,然後总是三分锺热度地瞎折腾一番,热情退却了就回头无辜地耸耸肩:“没办法,我太懒了,经营一件事情很花时间和精力的。”
她也很喜欢心血来潮,就算知道有些事情根本不可能做成功,她仍然要义无反顾地去试,虽然她的座右铭曾经是“没有把握的事情坚决不要去做”,可是有时候天性这种东西却不得不让人折服。
她就是这样的人,在否定著的同时,背地里又莫名地忠实实践著自己所否定的一切。
轩喜欢写文。
在当年还怀著热情写文的时候,她写的每一个作品都能突破五万字的大关,等好不容易写到七八万字的时候,她还能把原稿销毁重头写起。
奈何岁月总是无情。
轩已经不再是三年前的她了。
她成长了。
她更懒了。
於是她停笔了。
不要问一个写文的作者突然停笔是什麽样的想法,其实什麽想法都没有,就是不想写,写不出来,偶尔无聊的时候也宁愿把时间都花在毫无意义的事情上,比如上课连续睡上三个小时,和自己口若悬河地侃上一个下午,盯著自己爱国的照片进行“其实我长得不难看啊”的自我安慰练习……总之除了写文,几乎什麽事情都干过。
当然,没有谈过恋爱。这是与此次主题丝毫不相干的内容,不提也罢。
可是就像真的是天性,就算所有人都毫不犹豫地评价“这家夥写出来的东西真不是人看的”,她依然热衷於用文字荼毒别人。
所以她又提笔了。
虽然事隔两年。
虽然原因莫名。
因为她有了责任。
插句话,所谓责任其实本质上并不是什麽很神圣的东西,就像认识轩的人都知道的另外一个事实就是──她是超级没有责任心的人。
那何来责任一说?
起源就是轩又无聊地进行了一次自我催眠:你这家夥,如果真的喜欢自己写的作品,就不要让它永远只能留在自己的电脑里,也许你发的东西没有人看,没有人关注,可是总有一个人会知道,你时时刻刻在用自己的方式关注著身边的人,总有一个人会知道,你不仅仅是天马行空、不切实际的混蛋。
不要以为她会把自己的作品发布出去。
就算再怎麽不成器,轩毕竟还是多吃了两年饭的,所以她知道一些不切实际的事情当收手就该收手。
发文等著出版社赏识?这是可怕的想法,还不如做成广播剧让人听呢!
某天她睡到天昏地暗的时候突然闪过这个念头,於是动作迅速地一个鲤鱼打挺冲到电脑前,不顾三七二十一发了一个无良的帖子,等著看全世界是不是有跟她一样无聊的人。
说真的,一开始把第一个人加进好友名单的时候轩是这样想的:
有见过无聊的,还没见过和自己一样无聊的。
可就是有和她一样无聊又无良的人。
那个人叫姚。
发出帖子只不过短短几个小时,就算时光飞逝,一个半天还没有过完,就有人把自己的无聊本性发挥出来。
既然大家都无聊,不如一起无聊。
於是说:“做个社团?”
回答说:“好呀,这主意不错。”
其实现在想来这样的对话是可怕的,姚是整天忙著工作几乎抽不出身来的人,轩是完全没有责任心贪得一时快乐的人,这样的两个人,能做出什麽丰功伟绩来?
原来老天一直是帮著傻人的。
突然发现全中国原来无聊的人那麽多,每天都有人逛论坛发帖子做些没有意义的事情,自然也就有人会加入到两个无聊人的渺小梦想中来。
於是这个梦想不再渺小无聊。
轩说自己有了责任感。
什麽是责任感其实她并不清楚,但她知道,无论怎麽说,她要对得起别人,对得起这些明明知道一切很辛苦仍然执意相帮的人。
最起码,要对得起姚。
那些还没有头绪、只有热情的晚上,像只无头苍蝇般飞著的轩有她做支撑,於是相信全世界就算最後都离开,她还是在身边的。
於是不再怀疑成功只是梦想,有些事经过努力是可以成功的。
所以他们几乎投入了所有的心力到这个社团中。
花上二十四个小时只为了想个响亮的名字,整天在人屁股後头紧迫盯人就为了尽快拿到好剧本,天天睡到日上三竿起床一抓头发掉一地只是因为担心社团论坛社员作品和宣传,所以轩开始神经质,开始歇斯底里。
每天晚上就算10点锺爬上床,努力数著可怜可爱的绵羊,轩在11点的时候照样会穿得整整齐齐双眼发光地盯著电脑──然後什麽都不干。
她不想干什麽,没什麽想干的,只是睡不著而已。
她每天晚上都没有办法睡好,神经高度亢奋,总也安静不下来,所以就算父母有时候巴不得冲进来关掉她的电脑,有时候头痛得想求人打晕她,可她还是睡不著。
於是干脆彻夜彻夜地聊天,彻夜彻夜地写剧本。
然後开始忽视身边真正需要关心的事。
作为一个社长,轩是不称职的,也许对於一个社长来说,她唯一做到了的,就是坚决不放弃,哪怕出口成脏、暴跳如雷、歇斯底里,她仍然会低声下气地求人说:不要放弃,拜托,不要放弃我们社团。
很可悲的心情。轩总是把自己想得很悲情,仿佛全世界最不幸福的就是自己,仿佛上天给每个人派了一个天使,却独独忘了她。
其实轩不知道,她是有天使的,只是她的天使没有翅膀,从来都只是在背後默默看著她,从来没有在她面前邀过功,从来没有把自己悲伤的一面展现在她面前。
她的天使,叫做姚。
轩觉得自己可悲,是因为她没有天使。姚以为自己悲伤,是因为她没有翅膀。
如果她有翅膀,就能带著轩看到全世界。
可惜她不能。
所以轩依然在前台风风火火,姚仍旧在幕後兢兢业业。
这样的默契,谁都没有打破。
“我不是随便的人,我随便起来不是人!”
真是适合轩的名言啊,她随便起来可以牺牲任何事情,任何人,包括她自己。
她很容易感到寂寞,所以只要有人陪,她其实真的很随便。
这样的人其实不适合恋爱啊,红杏一支就是最好的代名词。
就算墙头无数,就算把社团里所有人当成情人看待,就算哪天塌了一面墙会心痛到想死,其实轩还是有真正深埋在心底的人。
一直是那个相隔很远,却总觉得在身边的人。
所以,她猖狂地对天大笑:轩,你就瞎折腾吧,你折腾完了自然有人给你擦屁股收拾善後!哈哈哈哈,姚,这辈子你就被打上轩的烙印了!从此以後哪里都去不了,在外面玩疯了玩累了,就随时回家吧,不会煮饭的某人会叫好外卖等你一起吃的!

